??遺囑效力有待提高。
統計樣本中30%的遺囑因有瑕疵或重大缺陷而部分無效乃至全部無效,其中部分無效的占14%,全部無效的占16%。
遺囑無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:
??被繼承人立遺囑能力、遺囑內容、遺囑形式。如被繼承人被認定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占17%;
??無權處分其他人(主要是被繼承人配偶)的財產而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的占39%;
??遺囑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占18%;
??遺囑意思不明的占18%;
??見證人存在利害關系占3%。
在無效的遺囑中,人們習慣采用的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分別占39%和41%,口頭遺囑占11%,被法院認定為無效的遺囑中公證遺囑占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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